温州网讯 自称拥有注册资金5000万元大公司的女香客,出具虚假“抵押证明”,向上海一庵堂“借”走了500万元周转资金。
7月9日,在沪经商的温籍女老板余某因犯合同诈骗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数罪并罚,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60万元。
注册“皮包”公司
余某,现年40多岁,早年在温从事个体经营,从1996年至2002年曾出国经商。
2005年8月,余某从朋友那里借了5000万元,获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的虚假验资报告,余某持验资报告等文件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注册成立“上海薇薇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她摇身一变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第二天,余某就把这借来的5000万元转了出去还给朋友,“薇薇妮”公司实质上是个“皮包公司”。
诈骗庵堂500万元
平时,余某常到一家庵堂去烧香,和庵堂里的尼姑比较熟悉。去年4月下旬,余某来到庵堂,谎称自己的公司新开张急需资金,想借200万元周转,为了让尼姑们放心,她还特地拿出一张100万美元的“债券”和一张“土地证”作为抵押,还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去年7月2日一定归还,并且到时会捐给庵堂20万元人民币。尼姑们知道余某平时出手阔绰,又有这样大笔的债券作抵押,深信不疑。
5月12日,余某又来到庵堂,借口公司拍了4辆汽车牌照,另外加上购车等各种费用,需要向庵堂再借300万元人民币。她答应一个星期后归还,并且押上了一张公司开具的的支票,金额为300万元。庵堂住持认为手里有余某的100万美金“债券”作为担保,又一次借给她300万元。
尼姑催债始知上当
6月,尼姑们开始催款讨债,但余某一直不接电话。尼姑们对余某产生了怀疑,把她抵押的“债券”和“土地证”拿去鉴定,发现所谓的100万美元“债券”只不过是美国一家游戏公司的一张废弃游艺券,而那张“土地证”也是伪造的,支票也是空头支票。听到这个晴天霹雳,尼姑们立即向警方报案。
去年7月,余某在位于上海市中华路的暂住处被警方抓获。
到案后,余某所诈骗的500万元已被她全部用于归还公司及其个人债务和公司的经营活动,她没有任何经济能力归还“借款”。(吴艳燕 张杰 一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