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瓯江帆影广场的典型经验
记者:为什么市区第一个无照流动摊贩堵疏点会选址瓯江帆影广场,其中有什么经验吗?
李世斌:我们将召开一个堵疏结合试点现场会,总结和推广鹿城一分局在瓯江帆影广场实施堵疏结合的经验,切实推进市区无照流动摊贩的有序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城管执法效能。
瓯江帆影广场是市区西部大型露天开放式公园,是市民纳凉、休闲、散步的好场所。我们估算,该广场夏季夜间周末高峰期人流量达万人以上,平时也有5000人左右。这给小商贩带来无限商机,但也导致脏、乱、差。去年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以及2005年鹿城区政协会议期间,都有政协委员提出提案,要求“加强帆影江滨公园管理”。
在治理过程中,归纳起来有这几个方面值得借鉴:一是尊重民声,因势利导。群众呼声是第一信号,群众需要是第一选择,群众满意是第一标准;二是有禁有疏,区别对待。东部禁、西部疏,白天放开、夜间限制,可能危害市民身心健康和安全的、污染环境的、有伤风化的项目予以取缔,群众文体活动、休闲项目则予以保留,在地域上、时间上、经营项目上都体现了分类管理、堵疏结合的特点;三是依靠社会,自我减负。当地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社区及周边群众的积极参与,使得辖区中队的主要力量从中解放出来;四是敢于较真,工作扎实。鹿城一分局及广化中队多次开展调研,多次进行协调,组织制订并多次修订管理方案,组织实施到位,最终取得了好成绩。
坚持严管严控规范的管理原则
记者:作为执法部门,你们是如何看待与管理流动摊贩呢?
李世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无照商贩,我们温州管它叫作流动摊贩,考验着我们城管执法机关的管理水平。可以说,在城管执法领域,流动摊贩管理已经成为构建和谐城管的重要方面。
一些下岗职工和外来务工者为了维持生计来摆摊设点,一些市民贪图便宜和方便也喜欢在流动摊贩那里购买物品,导致流动摊贩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此起彼伏。这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衍生现象,并成为时下城市管理的一个重点和难点。
目前流动摊贩存在着不少弊端。比如,流动摊贩在商业繁华地段、居民区通道、学校门口等处随地设摊,影响道路秩序;流动摊贩经营过后遍地狼藉,影响市容环境;流动摊贩经营的物品质量问题突出,缺斤短两、以次充好;流动摊贩本人没有健康证、经营的食物没有经过检验检疫,存在比较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而一些流动摊贩兜售假冒伪劣的饰品、刀具等物品,不仅态度蛮横,还对过路行人纠缠不清,强买强卖,等等。
对于城管执法部门来说,如何加强流动摊贩管理?对流动摊贩只堵不疏,事实证明很难行得通。既然流动摊贩堵不死,就不如疏,网开一面,给予出路。全国各地已在这方面有所作为。上海出台了《城市设摊导则》,部分路段经市民同意,可设置部分便民类摊点;杭州有一个社区将流动摊贩收编成一个小集市,并依靠社区居民无偿服务进行管理。借鉴这些经验,结合我局实际,我们也要转变管理方式,落实堵疏结合,走出流动摊贩管理的新路子,就是要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原则,把管理道路秩序和市容环境与疏导流动摊贩有机结合起来,抓好落实。
做到明确标准 实行五个统一
记者:下一步执法局会有哪些新举措?
李世斌:我局将在实施堵疏结合方面不断探索。
所谓堵疏结合,是指从我市实际出发,在市区重要道路和部位实行严格管理,加强控制,在部分街巷和小区实行规范管理,加强引导,满足各方面要求。怎么疏导,要有明确的标准,就是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群众生活。同时,要适当地实行一些必要的统一,比如:统一规划定位、统一经营设施、统一摊点设置、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存放清理。
三条措施
第一、实施堵疏结合,就是引导社会参与,缓解我局管理压力,腾出手来开展其他工作。
第二、理性执法,实施堵疏结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开展管理,防范和减少现场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提高执法效能。
第三、协调相关部门设置一些配套服务摊点,满足市民生活需求。
十个疏导点
今年将在市区协调设置10个疏导点。包括:鹿城一分局的瓯江帆影广场夜市、望江海景公园夜市、马鞍池公园南大门早市;鹿城二分局的下吕浦一区马路市场、新城农贸市场周边疏导点、东港路北小区(原温师院后门)疏导点;瓯海分局的将军桥花鸟市场;龙湾分局的蒲州街道爱民街夜市、温州工业园区(原扶贫开发区)夜市;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滨海园区疏导点。
四个方面下工夫
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容管理长效机制,着重在四个方面下工夫:
一是在管理重点上,要注重巩固,确保实效。进一步促进流动摊贩及周边市容环境管理的法治化、市场化、社会化,减少我局在这方面的力量投入,又能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是在管理机制上,要注重协作,形成合力。我局和市政园林、工商、公安、卫生、文化等相关部门及各区、街道、社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承担城市管理系统工程的各项任务;
三是在管理手段上,要注重宣传,优化环境。配合、参与城市管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对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和现象进行曝光,由全社会进行监督;
四是在管理方法上,要注重服务,树立形象。把做好城市管理工作与保障人民生活有机结合起来,既解决市民生活问题,又解决部分外来人员、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把“执法为民”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树立新时期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