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大厦将影响丽景花苑的采光?丽景花苑4位业主将审批中银大厦建设项目的市规划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规划许可。昨天下午鹿城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市府路与车站大道交叉口东北侧的丽景花苑1、2幢的小区,小区门口正贴着当天下午开庭的通知,在离小区住宅楼几步之遥的围墙另一侧,中银大厦建筑施工工地正在进行桩基施工。
业主:间距小于规定标准
据业主孟先生说,去年10月份中银大厦建设项目开工,业主们才得知家门口将要建一座高楼。按照由市规划局审批同意的中银大厦建筑方案,该建筑主楼高度将达72.05米,高层部分与丽景花苑2幢间的距离仅为32.846米。依据《温州市规划管理技术审批规定(试行)》的规定,宽度不大于32米的高层建筑,其与北侧住宅的距离应为其高度的三分之一加12米,即36米。因此,孟先生等业主担心,如此近距离的中银大厦一旦建成,将可能影响到丽景花苑1、2幢的采光、通风以及房屋质量。
规划部门:规定只是试行,无法强制实施
市规划局法制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中银大厦建筑方案是符合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规定的有关建筑间距标准,即前排与后排房屋之间每天至少达到两小时以上的日照。
针对丽景花苑的业主按照我市《技术审批规定(试行)》规定的间距标准所提出的疑义。该负责人解释道,该规定尚在试行中,市政府并没有正式发文,规划部门只能以建议的方式提议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我市的审批标准去实施,但却无法强制实行,倘若项目审批方案已经符合国家规定,规划部门只能予以批准。
庭审焦点:哪个是确定间距的核定标准
在三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温州市规划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吴某等业主三方就丽景花苑间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确定间距的核定标准、中银大厦玻璃幕墙是否会对汪某等生活造成影响等问题展开辩论,确定间距的核定标准到底是哪个成为庭审焦点。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宣布将另定时间对该案作出裁判。
商报记者 琦宜 吉妮 文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