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罚“空头支票”
一、要交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二、付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
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被央行列入支付信用“黑名单”。
出票人在签发一张支票后,如果其账户在付款时余额不足以支付所签发的支票金额,那么这张支票就是“空头支票”。签发“空头支票”会给自己带来不少麻烦。
人行市中心支行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出票人将被处以支票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还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出票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屡次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的单位或个人,除以上处罚外,央行还要将其列入支付信用“黑名单”中,对于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将被降低信用等级,情节严重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将停止为其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使用支票最大的风险就是收到“空头支票”。人行市中心支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收款人在接收异地支票付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要检查支票票面金额有无超过规定的金额上限50万元,同时检查支票票面右下方有无记载12位的银行机构代码。除此之外,还应审查票面要素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如果支票的金额超过规定上限,或者银行机构代码未填写或填写不完整,则应将支票退还付款人,同时与其约定采用其他支付方式。
金晓平/文 余日迁/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