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民居保护的三大困境
黄坦硐村古民居既然有那么高的文化价值,为什么在保护中会出现这样尴尬的局面?据我市文化界一些人士透露,现行的古民居保护存在三大困境。
一是认识程度不够,保护意识薄弱。一些地方误把新农村建设理解为新村建设运动,存在简单的城市化倾向,造成乡村民族地域特色的丧失。
二是维修费用高,资金匮乏。许多古民居的维修费用甚至高于新建建筑,居民的保护积极性普遍不高。而且,按照现行的政策,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不能补贴私人产权的文物,不少重要价值的古民居,因而无法得到及时的维修保护。
三是政策法律滞后。现有的《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不能完全适应古民居的保护需要,一些地方性法规也有明显的局限性。由于法律的滞后,一些不法分子趁机对古民居一些物品和构件进行大肆的收购、走私,同样也给古民居保护带来损害。
保护黄坦硐村古民居最缺的还是钱,虽然村里迄今投下的资金已逾百万,但惠及的古民居也仅是“冰山一角”。
对于保护资金,卢琴桂算了一笔帐,如果黄坦硐村全村古民居要保护起来的话,那么投入的资金将是千万元之巨,但是对于这个人均年收入只有1200元的穷山村来说,毕竟这是个不现实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