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学校必须开展的社会实践(含春秋游)、观看电影等素质教育活动和校服、课后管理、学生体检防疫、饮用水、蒸饭等各类服务性收费和代办收费,学校不得收取,将统一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如有违反,将追究学校校长、教育主管部门和政府领导的责任。根据市政府昨天印发的《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政府将为全市小学生和初中生的上述费用埋单。
我市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目标主要内容包括: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含信息技术费),学校只能按规定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学生住宿费,学校代学生购买课本、作业本,应据实结算;进一步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等。
对于全市广大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的一个新利好消息是,他们的工资保障机制将得到有效巩固和完善。根据《通知》,全市中小学将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当地公务员享受的国家、地方性增资和津贴补贴以及各地自行实施的其他奖励等,教师应同等享受,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统一发放。同时,建立农村学校(指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及其以下的乡中心学校、完小及村小)教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39个欠发达乡镇学校教师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生活补助金制度,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内拨款项目。
为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通知》也对各项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包括强化预算管理、规范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使用等。而此前家长关心的学校禁收代办费后学生没水喝等问题,此次也得到了解决。《通知》表示,按省政府规定,各地一律停止收取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含信息技术费),学校只能按规定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学生住宿费。上述各类服务性收费和代办收费,则要统一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学校不得收取。 (记者 潘秀慧 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