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新买的手机,用了不到一年就多次发生故障,商店同意调换,但要顾客支付每日千分之五的折旧费,这合理吗?
2006年8月26日,谭先生在三垟某通讯商店买了价格为1000元的手机。用了1年不到,手机便发生接听中断、无法收发短信等故障,谭先生去该店维修5次都没修好,遂与该店协商要求调换。商店同意调换手机主机,但却称该手机已被使用了快一年时间,要求谭先生支付每日千分之五的折旧费。
南白象工商所认为,谭先生无法正常使用手机是因质量问题,所以他的调换要求并无不当,在三包有效期内,手机主机出现性能故障,且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免费更换同型号手机主机,消费者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包括折旧费。商店要求谭先生支付手机折旧费,显属不妥。 通讯员 张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