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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公安部门:发现私藏枪支弹药可通过网络举报

为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今年特地制定举报人奖励标准

http://www.66wz.com   2007年06月07日 15:17
 

  温州网讯 今天上午,温州市公安局就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安局负责人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问:我市为什么要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

  答:一是公安部于今年4月底已经下发了《2007年全国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行动。二是从我市的实际情况看,虽然通过2005年的涉危物品专项整治和2006年的严打,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已经打掉了一批影响恶劣的涉枪涉黑团伙,解决了一批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收缴了一批流散在社会上的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使涉爆涉枪重点问题、重点地区得到了有效治理,非法制贩、持有、私藏爆炸物品、枪支弹药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减少,爆炸、持枪犯罪案件和丢失、被盗爆炸物品案件明显减少,但是我市各地的涉危安全隐患和流散社会的非法枪支弹药还是不同程度存在。因此,我市各级公安机关根据上级部署,将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以进一步加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治安管理。

  问:此次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时间?

  答:根据公安部、省厅的有关部署,此次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是从即日开始至10月上旬结束。

  问:我市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是什么?

  答:我市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的重点有三项,一是要在调查排摸的基础上,以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区域性、专项性集中清查收缴统一行动,力争在前阶段的工作基础上,再收缴一批流散在社会上的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二是加强对涉及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行业单位的安全检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推行规范化管理,力争消除一批安全隐患;三是强化破案攻坚力度,对涉及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案件实行专案经营,挂牌督办。通过全面梳理涉枪案件,力争深挖一批非法制贩枪支弹药团伙,严惩一批犯罪分子。

  问:针对上述重点工作,我市公安机关将采取那些具体措施?

  答:一是划定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重点地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清缴工作,制定专门的工作计划,落实必要的工作手段,认真剖析枪、爆、剧毒问题突出的根本原因,摸清当地非法危险物品的主要途径及来源,开展重点整治;重点部位以治安大队、派出所为主力,进行全面排查,从中发现、挖掘涉危案件线索,通过组织针对娱乐服务场所(包括迪厅、舞厅、KTV、酒店等)、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集中查禁管制刀具、枪支弹药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同时组织力量对聚众山头、河岛赌博行为进行排查,严查严打武装聚赌、护赌等涉枪违法犯罪行为;对涉枪涉爆重点人员将由公安机关进行梳理分类,由辖区派出所进行宣传教育,逐一排查是否存在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情况。

  二是强化检查整治。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对所有涉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行业的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

  三是强化破案打击。对涉爆涉枪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做到露头就打,打准打狠;对各类积案,进一步梳理分析,力求在专项行动期间有所突破;对群众举报线索,落实专人认真核查。同时,凡发现可能涉及黑恶势力的涉爆涉枪案件,都将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循线追踪,一查到底,力求深挖出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严惩一批团伙犯罪分子,除恶务尽。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通过不断创新危管工作机制,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由单一化管理向多部门协作配合和社会参与管理的机制转变。

  问: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关于群众举报有何奖励措施和奖励标准?

  答: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是需要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的。为方便举报,今年专门增加了包括网络等多种举报方式,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采用信件、网络和电话向我们进行举报各类涉枪、涉爆案件线索。同时,为更有利于公安机关对举报线索的核查,请广大人民群众以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予以严格保密。

  今年,为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我们市公安局专门制定了《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对于群众举报的涉枪涉爆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经批准后,将根据公布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炸药10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3000克,雷管30枚,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3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军用枪1支,民用枪或者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2支,仿真枪10支或者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10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重大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爆涉枪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金桥路2号温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邮政编码325000;举报QQ457786964;举报电话:110。(通讯员 陈君煜)

 
稿源: 温州网   编辑: 周少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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