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非法转让土地收取转让费上百万元,乐清市黄华镇沪屿前村与沪屿后村4名“村官”落马。近日,乐清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对4名“村官”提起公诉。
蒋甲与蒋乙案发前分别系黄华镇沪屿前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经查明,2001年1月至2005年2月,两人在任职期间,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将该村的集体土地非法转让给他人使用,先后收取土地转让费84万余元。吴某与张某在担任沪屿后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期间,在2001年11月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将13多亩村集体土地非法转让给一家公司,并收取转让费27万余元。据有关部门认定,被非法转让的土地是基本农田。
吴祖坚 郑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