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我市2007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规定2007年度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上线为15%,下线为3%。
这个新发布的工资指导线规定,今年凡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在3%—15%之间,具体工资增长比例可通过企业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其中经济效益有增长的企业,增长幅度在10%左右,经济效益有较快增长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最高控制在15%以内。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自1998年开始实行工资指导线制度以来,首次规定工资增长的下线为3%,也就是说凡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不管经济效益如何,在岗职工的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3%,而往年公布的工资指导线下线均为负增长或零增长。
据了解,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为保证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及其他社会经济指标,以上年度本地区货币平均工资为基数,提出本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水平,指导企业工资分配的一种宏观调控形式。
该局有关人士认为,工资指导线和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线相比,虽不具有强制性,但可以作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依据。企业和工会可以依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围绕工资增长基准线,集体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吴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