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四个初中生结伙盗窃自行车和电动车,得手后分别以每辆8元、200元的价格卖给废品收购站,以此筹集平时上网的费用。而他们中最小的才13岁,最大的也未满16岁。
2007年5月24日,永嘉枫林派出所民警接到线报,有一群小孩偷盗了一辆黑色电动车并已销往一废品收购站。民警根据线索在某中学找到了参与盗窃的四个孩子,并在该废品收购站找到了被盗赃车。
经过讯问,孩子马上供认了盗窃事实。据交代,他们每天傍晚都在枫林一带闲逛,专找没有上锁的自行车或者电动车下手。因为是孩子,不容易引起旁人的注意,甚至有很多次都是在车主眼皮底下得手的。盗得车辆后,他们就销售给一废品收购站,由收购站老板娘先付一半定金,成功销售赃车后,再付清尾款。从今年开始他们共偷盗电动车十余辆,自行车数十辆,所得赃款都用于上网、买零食。
巧合的是,4个孩子均是留守儿童,其父母要么离异,要么就是外出打工。枫林派出所民警表示,4个孩子的行为非常令人痛心,其父母作为监护人要承担起应有的教育责任,学校也应该加强教育。 记者 旖旎 通讯员 简竹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