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市民对食品健康越来越重视,有“绿色食品”标志的食品因而更受青睐。但很多人不知道,绿色食品标志并不是终生有效,它只有三年有效期,期满后必须重新申报认证才可继续使用。记者近日走访我市各大超市,发现一些绿色食品仍在超期“服役”。
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自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辨别是否过期,可看标志编号,批准年度是3年前的就属无效标志。如绿色食品标志编号为LB-37-0312111331A,其中的“LB”是绿色食品标志代码,37表示绿色食品的类别,0312表示标志使用的起始年月是2003年12月,后几位表示产地及产品批准序号,A代表绿色食品分级。
在市区易初莲花、好又多、世纪联华几家大型超市,记者在20余种贴有“绿色食品”标志的大米、奶粉、榨菜、牛奶、调味品等食品上,发现一些“绿色食品”标签已过期。如编号为LB-23-0403280225A的袋装滋补配料,编号为LB-37-0312091420A的海苔,LB-33-0403050335A的牛奶。
采访中,记者发现大部分消费者对此不了解。在易初莲花超市,一位女顾客一下子买了10袋标有“绿色食品”标志的榨菜。她说,在同类产品中看到有绿色食品标志的,她通常格外青睐,但一直没听说过绿色食品标志有使用期限。
市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一位姓胡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绿色食品标志超期延用,有几种情况:一种是企业重新申报绿色食品续展,这段时间标志允许续用;获得认证企业印制包装时一次性印很多,为节约成本,过期包装仍在延用。有的产品市场销路不好,到期后不继续申报;个别企业根本没通过国家对绿色食品的检验认证,铤而走险违规使用“超期服役”的绿色食品标志。
在此,有关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绿色食品时不要被早已无效的“绿色食品”标志所蒙蔽。检验绿色食品标志是否有效,除了看标志自身是否在有效期内,还可以进入绿色食品网(www.greenfood.org.cn)查询标志的真伪。
黄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