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这边镇政府里持刀砍人,那厢塘河中“洗澡”溺水身亡。昨、前两天,瓯海、龙湾相继发生两起精神病人病情发作引发的憾事。
持刀砍人
前天下午,瓯海区泽雅镇政府办证大厅内上演了精神病人持刀砍人的惊险一幕,幸被民警及时制止。
当天下午3时许,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泽雅镇下陈村村民贾某,在泽雅镇政府门口徘徊。突然间,贾某狂性大发,右手举起一把菜刀,左手持一个破啤酒瓶朝一名进入镇政府办事的女子追去,幸好该女子躲闪及时,未被砍到。另一名群众却被贾某用啤酒瓶砸伤。镇政府工作人员劝贾某离开,但贾某根本听不进去,手持菜刀和啤酒瓶见人就砍,逢人便砸,并将三辆轿车和一辆面包车的玻璃砸碎……
接警后,泽雅派出所值班警长王巨跃带上网枪等装备迅速赶往现场。此时贾某已经冲入泽雅镇行政中心办证大厅,当时该大厅里有工作人员以及前来办证的群众100多人。王巨跃一边疏散大厅内的人员,一边巧妙地与贾某周旋,将其引到大厅外的草坪上。贾某突然回过神来,持刀就向王巨跃身上砍来,将其手臂划伤。王巨跃临危不惧,果断地用警棍将贾某手中的菜刀击落,并将其制服。后警方在其亲属的配合下,把贾某送进了市精神病院就医。
“洗澡”溺亡
无独有偶。昨天早上,龙湾区状元镇一名患有精神病的老妪,在状元桥底路边的塘河中“洗澡”,溺水身亡。
据目击者称,昨天清晨,该老妪到桥底路边的塘河中“洗澡”。经人劝说,她从河中起身,坐在河边的台阶上,后又突然跳进河中,就再也没起来。
清晨6时55分,状元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桥底路边的塘河发现一具女尸。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打捞上尸体。后经法医勘查,该女系溺水身亡,初步排除了他杀可能。
据查,该老妪患精神病多年,且伴有轻度痴呆症。其丈夫是名聋哑人,无法监护她的行为举止,平时经常有人见到老驱下河“洗澡”。
监护责任
状元派出所教导员王新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从两起因精神病人发作引发的憾事来看,对精神病人的监护十分重要。如果家里有精神病人的,其配偶、父母和成年子女或其他近亲属要承担好监护责任;如果没有亲属的,与其关系密切的朋友愿意,可以承担监护责任;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亦可承担监护责任。轻度精神病人,要坚持服药治疗,如果在家服药无法控制的,要及时送精神病院住院治疗。
另外,我国刑法规定,完全失去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致人受伤,尽管其依法不承担刑事、民事责任,但其监护人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记者 袁寿省 通讯员 叶锋勇 廖诗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