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拘的工头
温州网讯 近日,乐清一家施工单位因为施工人员在挖地基时,挖掘机将中国移动南沿海第一干线光缆挖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万元。
5月10日8时48分,中国移动南沿海第一干线光缆——朴头岭至温州中继系统突然中断。移动公司维修人员立刻检查该路段线路,查明中断点位于乐清市乐成镇坝头村。有关人员立刻赶往现场,发现一施工单位在立广告牌时,竟然未注意两端的通信光缆标志,挖掘机挖入地下2.5米,严重损坏了中国移动通信光缆。维修人员立刻制止了其野蛮施工,并向警方报案。抢修人员经过5个多小时的紧急熔接,修复了光缆,但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万元。
目前,施工工地的工头和挖掘机操作员已被刑拘。有关事宜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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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至今,我市移动通信盗窃案件已经发生173起,直接经济损失达200多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4条第1款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第2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