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浙江省永嘉县一家企业的围墙被人拆毁了30米,此案已立为刑事案件。记者经调查发现,“围墙被捣事件”背后隐藏着深层次的原因——当地存在着征地“潜规则”。也就是说,企业在征地过程中除了要缴纳所有应该缴纳的款项之外,还要额外拿出一笔“征地再补偿费”来,否则企业将会遭遇种种“麻烦”。
温州当地一位企业主说,征地的“潜规则”在当地很盛行。几年前,在企业征地的时候,地价很便宜。而现在,地价上涨了,企业又被要求再出一部分钱作为所谓的“捐款”。
“村长带头推倒企业围墙”
村长带头推倒企业围墙,“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也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投资环境。”
“由于我们没有答应他们的非法要求,所以祸事很快就降临了。”胡理寿,永嘉县清水埠燃化机械厂法定代表人。为了支援家乡建设,其2003年通过招商引资,投资5000万元在永嘉桥下六岙村成立了永嘉县清水埠燃化机械厂,以每亩30万元左右的价格转让得到了40亩土地(村里拿到的钱是每亩5万元),并经国土和
规划部门批准建起了标准厂房。 但是令胡理寿想不通的是,“六岙村村长叶顺国经常向当地企业索取各种费用,甚至强行要求将企业的建筑工程通过他来承包,以从中索取非法所得。
如果不按他的要求去做,企业一天也不得安宁。”胡理寿在一份反映材料中这样写着。
今年初,六岙村的村干部向胡理寿索要100万元所谓的“追加征地费用”,否则就要拆企业的围墙。随后,胡理寿收到了以六岙村村委会名义发出的“通知”。该“通知”要求胡理寿必须“在三天内拆除”,如果不拆除,“一切后果你厂负责”。
据胡本人回忆,今年2月1日上午10点左右,六岙村村长叶顺国带人用挖掘机将胡理寿的企业新建不久的围墙捣毁了30米,企业的几个配电箱也被砸烂。事发后,胡理寿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就胡理寿反映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受理此案的永嘉县桥下派出所所长胡建平。胡所长让记者查阅了此案的卷宗,记者注意到,今年4月1日桥下派出所在给“上级有关部门”的一份反映材料中这样写着——“2007年2月1日上午10时许,永嘉县桥下镇六岙村的永嘉县清水埠燃化机械厂围墙有一段被人拆毁(鉴定价格为6248元),其他损失为16000元,已立为刑事案件。据调查,这是由六岙村村长叶顺国带领几名村委会成员和护村队员所为。”
“村里无权拆除我企业的围墙。”胡理寿的这个观点得到了胡所长的认同。胡理寿还表示,村长带头推倒企业围墙,“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也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投资环境。”
桥下派出所在反映材料中说,目前此案已经“引起了永嘉县公安局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