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一旦发生民航紧急事件,消防队伍、医疗救护部门、公安现场警戒人员等都要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展开工作。事故发生在机场飞行区时,首批消防人员要在2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开始实施救援。这是本月中旬(5月14日)开始实施的《温州市民用航空紧急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中规定的。
根据该预案,今后,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飞行事故,或民用航空地面设施紧急事件,根据发生的性质、危害程度、社会影响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民用航空紧急事件4级。事故一旦发生,有关部门将建立6个专业救援工作组:消防救援组、医疗救护组、治安警戒组、先期调查组、航空器搜救组和善后处理组。现场救生救援时,应优先将旅客、机组人员及其他机上人员撤离、疏散到安全区域,及时救助机上及地面受伤人员和幸存人员。
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要立即向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报告,并于12小时内填报“民用航空飞行不安全事件初始报告表”,报告事故简要情况。事发地政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并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事故情况。
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单位应提供相关信息通信保障及物资装备,以满足航空紧急事件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此外,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及温州永强机场,原则上应每两年组织一次民用航空紧急事件应急救援的综合演练。 (陈里雅 王贤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