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委、市政府召开“阳光行动”动员大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满在会议上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要扎实开展“阳光行动”,切实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努力打造“阳光政府”,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以新作风、新面貌、新形象,为实现“三次跨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市委副书记、市长邵占维就开展“阳光行动”作部署。市委副书记赵一德主持会议。市政协主席包哲东,市委常委、副市长黄德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笑华等出席大会。
这次“阳光行动”从今年4月份开始,到11月份告一段落,历时8个月,分“阳光发动”、“阳光自查、“阳光投诉”、“阳光整改”、建立“阳光工作机制”等五个阶段进行,总体要求是:围绕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为主题,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构建长效机制为根本,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树立政府新形象,为实现“三次跨越”提供有力保障。
王建满在昨天的会议上指出,开展“阳光行动”,是继今年我市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领导干部蹲点下访等活动之后,市委、市政府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是深入推进我市机关效能建设的又一重要载体。机关作风如何,不仅关系到人心向背,也是一个重大的发展课题,直接影响到一个地方的兴衰成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事关全局、事关党的执政能力、事关政府的执行力。机关作风建设没有终点、没有局外人、没有捷径,必须深入抓、经常抓、一如既往地抓。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干部要从政治的高度、战略的高度、长远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把开展 “阳光行动”作为各级换届后“必修课”来上,下决心解决机关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以良好的工作成效推进第三次跨越。
王建满指出,开展“阳光行动”,关键是要取得实效。要通过开展“阳光行动”,转变工作作风,服务人民群众,努力打造“阳光政府”,促进各项工作。要坚持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利益为第一追求,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找准群众不满意的环节,解决问题、多办实事、便民办事,使“阳光行动”的效果体现在群众满意度上。要把促进又好又快发展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出发点,从解放思想观念上入手,在创新上下功夫,在落实上着力,使“阳光行动”的实际效果体现在科学发展上。要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使开展“阳光行动”的效果体现在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上。总之,要通过“阳光行动”,使办事速度快起来,使服务质量优起来,使解决问题力度大起来,使群众满意度高起来。
王建满强调,开展“阳光行动”,贵在落实,一定要有力度、有措施。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从解决自身作风建设的突出问题抓起,用良好的作风来抓好政风。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党政机关齐抓共管、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综合协调,其他部门各负其职、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一级带动一级、层层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法,坚持自我整改与开门整风想结合,自查自纠与群众投诉相结合,把开展“阳光行动”与效能建设、“满意不满意单位”评议活动结合起来,真正使群众满意、得到实惠,真正让干部受到教育。要进一步强化督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作用,努力形成各方合力,为“阳光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邵占维在部署开展“阳光行动”具体工作时要求,各级政府和各级干部都要把群众的参与和监督贯穿“阳光行动”全过程,主动接受群众投诉、接受群众监督、接受群众评判,确保“阳光行动”公开透明,取得实效。要通过开展 “阳光行动”,实实在在地解决政府办事效率不高、行政行为不规范、执行力不强、干部精神状态不佳等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规范政府行为,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要建立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实施行政问责制度,继续组织实施社会化评议制度,加快形成“投诉有门、办理有效、责任到人”的长效机制,以作风建设的实际行动和良好成效,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市公安局、规划局、监察局负责人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记者 尤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