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本周六(5月19日),市政府将开展“阳光行动”集中投诉活动,市政府领导和61个市直部门“一把手”将就政府人员作风问题,面对面受理群众投诉。届时,鹿城、瓯海、龙湾三区也将组织区属有关部门设点接受投诉;市长热线、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日报将开设专线、专栏,同步接受群众投诉。
根据我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阳光行动”,目的是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为主题,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以构建高效、务实、透明的长效机制为根本,切实规范政府行为,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树立“阳光政府”新形象。
此次投诉受理范围包括:政府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办事不畅、影响效能,利用管理职权吃、拿、卡、要,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摊派、检查等行为。市本级投诉点,设在市区松台广场、世纪广场、海坛广场。市府办、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劳动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均将在现场设点接受群众投诉。鹿城区投诉点设在西城路口瓯江帆影广场,瓯海区设在区政府西首广场,龙湾区设在海滨街道河泥荡公园。
据悉,集中投诉收到的投诉件,能当场答复的,有关部门将当场予以答复和解释;能当场办理的,将当场予以办理。无法当场答复和办理的,在投诉结束后,将进行梳理、汇总,并交给有关部门处理。投诉件还将向社会公布,并经部门集体研究后,明确办理的责任分工、办结时限和办理内容,提出落实整改意见,并在30日内向投诉人书面反馈办理情况。记者 王丹容
十大受理范围
■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政府及其部门单位设置的规则、程序、条件不合理,致使办事不畅,影响效能,损害群众利益的;
■政府及其部门单位不诚信、不履行承诺、不依法办事或利用行政管理权与民争利,影响民生的;
■对法定义务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拖延不办或推诿扯皮、拒绝执行的;
■未按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时限的;
■执行公务时作风生硬、态度蛮横、行为粗暴,只凭关系不依法,甚至故意设置障碍的;
■利用管理职权吃、拿、卡、要和强行推销产品、提供有偿服务的;
■擅离职守或不作为、应办事务不及时办理,对群众的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的;
■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摊派、检查,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侵害群众利益或影响行政效能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