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市府办等62家市本级单位(部门)将于周六上午上街集中受理市民投诉。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也将同时开展活动。
根据统一安排,“阳光行动”集中受理投诉活动时间安排半天,从周六上午8时30分到11时30分。市本级单位设三个点,分别在世纪广场、松台广场、海坛广场,鹿城区在望江路星海广场,瓯海区在兴海路,龙湾区在永中街道。
对于群众投诉,凡有书面材料的,有关部门将予以登记受理;没有书面材料的,将派专人做好记录;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和解释,能当场办理的,当场予以办理。对所有投诉事项做好记录,无法当场答复和办理的简要注明原因,活动结束时一并报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除需保密外,投诉材料除将统一在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对于无法当场答复和办理的投诉事项,各单位将在30日内将处理结果报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向投诉人反馈沟通。对投诉暴露出来的问题需要问责的,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及时查处;情节恶劣或较为典型的,由市纪委、监察局直接立案调查。市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把受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记者杨沈平
受理十大投诉
1.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2.政府及其部门单位设置的规则、程序、条件不合理,致使办事不畅,影响效能,损害群众利益的;
3.政府及其部门单位不诚信、不履行承诺、不依法办事或利用行政管理权与民争利,影响民生的;
4.对法定义务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拖延不办或推诿扯皮、拒绝执行的;
5.未按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时限的;
6.执行公务时作风生硬、态度蛮横、行为粗暴,只凭关系不依法,甚至故意设置障碍的;
7.利用管理职权吃、拿、卡、要和强行推销产品、提供有偿服务的;
8.擅离职守或不作为、应办事务不及时办理,对群众的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的;
9.违反规定收费、罚款、摊派、检查,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10.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侵害群众利益或影响行政效能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