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父子俩共同倒卖赃物,结果一同进了班房。因收购、销售赃物罪,近日,平阳县的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0元;其子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同时继续追缴赃款66380元归还失主。
林某是一名三轮车夫,去年8月的一天,他在平阳县鳌江镇一家废铁收购站附近收购了别人偷来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然后转手倒卖,获利100多元。见钱来得如此容易,林某拉来儿子共同参与到这项致富“捷径”中。在两个多月里,林某父子收购了周某等人盗窃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共计25辆,价值76380元,而后由林某销售给他人,从中牟利。 吴祖坚 王小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