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在行政村开设连锁超市,不仅完善我市的农村现代流通网,也改善了农村的消费环境。日前,市经贸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对于为农村作出贡献的连锁企业,要给予800元至1200元不等的财政补助。
今年1月1日起,在全市应建连锁店的行政村新开设连锁门店的超市,且配送率达到40%以上,其中食品配送率达到70%以上,即可拿到相应的财政扶持资金。具体补助标准为,永嘉、平阳、文成、苍南、泰顺等5个欠发达县和洞头海岛县的直营店或加盟店,每个村一个门店补贴1200元;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的直营店或实行联网的连锁加盟店,每个村一个门店补贴1000元;三个区不联网的连锁加盟店,每个村一个门店补贴800元。
市经贸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建村级连锁门店由当地经贸、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市经贸委、市财政局组织抽查,补助资金在验收合格后兑现。
据悉,截至去年底,全市262个乡镇中,已有228个乡镇开设了连锁超市,乡镇覆盖面达86.6%,超额完成了年初省政府下达的75%的目标,其中鹿城、瓯海、龙湾、乐清、洞头、文成等6个县(市、区)的所有乡镇实现了全覆盖。 (吴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