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2007年市教育局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昨天出台,小学升初中的学生一律不进行升学考试,并按相对就近入学的总原则免试入学。根据市教育局中招办的预计,今年鹿城城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总计有6300余人。
根据该实施办法,市直及鹿城区属初中的报名对象包括三类:隶属鹿城城区(绣山、黎明、蒲鞋市、洪殿、南浦、江滨、南门、五马、莲池、水心、广化、黄龙共12个街道及南郊乡,下同),并持有当地户口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鹿城城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办有人才居住证引进人才的子女;外地回温(指持有鹿城城区户口、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值得注意的是,报名对象的鹿城城区户口,必须于今年6月5日前登记,否则一律视为今年初中招生的非鹿城城区户口学生。根据安排,前两类学生是在本月14日、15日直接向就读的小学报名,而外地回温考生则应在本月15日至17日到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个别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携带户口册、产权证、本人学籍证明、体检档案、近期免冠单寸照片2张,产权证不是学生父母的需带学生父母身份证。
该办法规定,小学升初中的学生不进行升学考试,各小学要向中学提供小学毕业生素质报告单和健康档案,其中素质报告单由鉴定性评语、文化课质量检测成绩、技能测试结果、体质状况4部分组成。据中招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就近入学是指市直和鹿城区属初中学校在招生时,将学生(报名对象)按其父母居住地(拥有产权、房屋产权面积在20平米以上)分配到其附近的初中入学。另外,在温州二中、温州实验中学(含广场、南浦校区)、温州八中3所学校辖区内的,新购房建筑面积在20平米以上、60平米以下的,必须达到居住3年以上(即起始居住时间不得迟于2004年8月31日)。属该类情况的学生,报名该3校时要提交居住3年的说明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电费收据、电话费收据、电视费收据、水费收据等原始凭据)。
按照我省去年出台的《浙江省华侨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华侨子女在国内监护人所在地就读高中的,视同就读地居民子女办理就读手续。另外,今年可享受照顾分配的学生有2类: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由市级及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授予的)、省绿叶奖获得者、烈士子女;对温州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者(含积极捐资助学者)子女。
据悉,今年各市直和鹿城区属初中的施教区目前尚未确定,但基本保持稳定,家长可将去年的辖区作为参考。根据安排,初一新生录取名单将在8月25日公布,新生凭中招办录取通知书于8月29日向录取学校报到。记者 潘秀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