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市直属及鹿城初中招生实施办法昨日正式出台,今年继续实行相对就近入学,不进行升学考试。据了解,今年的有关招生政策与去年差不多,家长所关注的辖区分布,中招办称,今年的辖区分布在去年的基础上,对周边地区做微调,具体的分布情况要到7月份后确定。
据了解,今年鹿城城区小学毕业生有6300多人。报名对象包括三类人:隶属鹿城城区,并持有当地户口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鹿城城区户口必须于2007年6月5日前登记,否则一律视为今年初中招生的非鹿城城区户口学生;鹿城城区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办有人才居住证引进人才的子女;持有鹿城城区户口的外地回温应届小学毕业生。
学生按其父母居住地(拥有产权,房屋产权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分配到其附近的初中入学。在温州二中、温州实验中学(含广场、南浦校区)、温州八中三所学校辖区内,新购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之内的,必须达到居住三年以上(居住时间不得迟于2004年8月31日)。
具体规定如下:1.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父母的,按产权证件所在地就近分配入学。2.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学生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产权人在一起,学生父母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凭上述房产证所在地就近入学。3.因拆迁而变动居住地(以拆迁安置协议书为凭证)。第一种,就地安置的,在就地安置地安排入学。第二种,属外迁、且没有其他房屋产权的,2008年7月底前入住的,在外迁安置地就近入学。4.华侨子女在国内监护人所在地就读初中的,视同就读地居民子女办理就读手续。5.房产证在抵押,可由抵押单位派人持证,送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认定;或房产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负责人分别签字,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盖章,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交学校,代替房产证报名。6.房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凭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发票及房管局收件收据为依据。
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市级及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授予的)、省绿叶奖获得者、烈士子女,对温州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者(含积极捐资助学者)子女可享受照顾分配。
小学毕业生报名需知
属报名对象的鹿城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5月中旬直接向所在学校报名。报名时,家长需填写有户口、产权证所在地及学生父母身份证号码等内容的小学升初中材料登记表,经家长签字后,连同有关原始材料及复印件交至学校。
外地回温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产权证、本人学籍证明、体检档案、近期免冠单寸照片两张,产权证不是学生父母的需带学生父母的身份证,向市教育局中招办个别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15日至17日。 夏晓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