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在我市开车的外来驾驶人很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拍屁股走人,车主和驾驶人互相推卸责任,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难以维护。今后这种现象将成为历史,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温州市外来机动车驾驶人聘用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5月1日起,车主聘用外来驾驶人要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我市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给外来驾驶员来温州就业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据市人才交流中心统计,目前市区有外来驾驶员3.8万人,但他们的素质良莠不齐,去年曾发生300多起交通治安事故,少数人涉及利用机动车实施抢劫、运送赃物等不法行为。为规范对外来驾驶员的管理,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下月开始合署在市技术工人交流服务中心设办事窗口,集中“一站式”为外来机动车驾驶人办理聘用备案登记手续,而且复印和档案袋不再收费。
今后,用人单位要和受聘的外来驾驶人签订聘用协议书和行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5天内到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建立治安档案,报车管所备案登记,制发IC卡,建立外来驾驶人临时档案;15天内要到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有关负责人指出,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聘用外来驾驶人未依法办理聘用登记备案手续的,在责令整改的同时,将并处500元-5000元的罚款。 记者 梁建国 通讯员 何纯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