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两会”中,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食品安全的建议。个人认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工作,不仅要加强职能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从菜场、超市、米店等食品经销商和医疗机构、药店等药品经营单位源头抓起,还要运用经济措施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在诸多执法领域,仅仅依靠职能部门“猫抓老鼠”式的有限管理是不够全面且容易出现“权利寻租”的腐败并导致监管的不彻底性,容易造成一些职能部门脱离群众,甚至为部门利益、为收费而“管理”,多部门、多头管理,有利益大家抢着管、没利益相互推诿,迷失了管理的目的。因此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利用经济杠杆,出台有奖措施鼓励群众通过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监督的“见义勇为”行为参与管理和监督——降低投诉举报门槛、扩大补偿和奖励的范围和基数、增加违法的经济成本、落实受理责任制、提高执法效能。建立24小时(值班制)快速反应机制,对投诉举报反映的情况应追根朔源、追查到底——包括对执法机关内部出现的问题,及时兑现奖励。
从具体实施上来讲,我个人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在做好现有职能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有专门的公开热线电话(比如纳入一些城市的12345市长专线系统)和设施精良的24小时(值班制)适度有偿(根据具体情况,对消费者放心检测低成本收费,发现问题对投诉举报者免费、事后由处理部门向违法责任人追索承担包含一定检测赢利率的收费)受理,对消费者提供样品检测一旦发现问题,既确认该消费者为投诉或举报对象(对其承诺补偿或奖励的底线,随案件事态进展提高补偿或奖励额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快速反应机制,立案、调查核实取证、违法责任人员及经济财物(产)的充分控制同步连续快速展开,追根溯源,严惩责任人不仅仅在刑罚和行政措施上,还要考虑经济重罚!必要的话,经济株连,罚他个倾家荡产!
通过有奖(有偿)激励群众参与监督(投诉举报)机制的建立和快速运作,可以弥补职能部门专职人员人手不足、监督面不广泛、可能存在其他疏漏等问题,职能部门的角色定位不再只是“孤军作战”的管理者,更是维护广大群众利益获得投诉举报者在内的大众支持的权威执法者和对投诉举报负责的经济损失补偿和见义勇为奖励的仲裁者。可以避免群众不理解、不支持政府管理却同情被管理者的现象,鼓励人人接力棒式参与的见义勇为,提供遏止违法行为的“见义勇为”式的就业机会,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违法违规行为真正成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有助于创建和谐社会。
网友: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