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药店药师“挂虚职”、医药代表现货销售等药品市场的不规范现象,整治起来将有法可依。记者从市药监局获悉,从5月1日起,新《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开始实施,今后如果药店的药师不在岗,药店应挂牌告知并不能出售处方药给市民。
市药监局法规处副处长卢国土介绍,根据国家新的《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病人可以向医院索要处方,自主选择购药渠道。也就是说,病人可以在医院看病,再凭医院处方去药店购药,这势必会催热药店处方药的销售。而目前我市一些药店存在着药师“挂虚职”的现象,为堵塞这一漏洞,新规规定,“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职在岗时,应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记者胡荣恩 通讯员郭宁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