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昨天,我市旅游管理部门和市消费委组织人员,对我市“五一”节前旅游市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检查重点为各旅行社的合同签订情况和安全工作部署情况。结果发现多数旅行社未与旅游车队、地接旅行社签订相关合同。
检查人员先后对都市假日旅行社、温州风光旅行社、神州旅行社等多家旅行社门市店进行了检查。在神州旅行社门市店,检查人员发现该店《经营许可证》等“三证”未上墙,并且不能提供与旅游车队签订的租赁合同和与地接社签订的地接合同。其他几家旅行社门市店也都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情况。
据介绍,旅行社与旅游车队、地接社签订的相关合同,可以明晰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一旦旅途发生意外或出现旅游纠纷,可作为责任依据,也为游客寻找责任人提供保障,避免了游客找不到责任人的风险。
另外,检查人员还发现,部分旅行社与顾客签订的旅游合同用词不规范,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比如,有的合同在“住宿”这一条款中出现“准三星”等带“准”的表述;有的合同中注明“提供优秀导游服务”,但又提供不出“优秀导游”的“优秀”证明。检查人员认为,这些合同用词表述模糊或失真,极易对顾客造成误导,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林乃鹏 肖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