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福布斯》选为“亚洲第一富婆”的龚如心,2002年曾与家翁王廷歆发生“世纪争产案”,官司焦点是两份遗嘱孰真孰假。没想到如今她的葬礼刚完,世纪争产案随即上演“下集”。龚如心的遗嘱出现“双胞胎”——一份立于2002年的遗嘱中,龚如心将全部遗产拨交华懋慈善基金管理;另一份就是“风水师”陈振聪声称龚如心在去年订立的遗嘱。有法律界人士还指出,陈振聪所持的2006年遗嘱只有一名见证人签署,但遗嘱至少要两位见证人才具效力。龚如心与家翁王廷歆争产多年,若说她不清楚遗嘱的标准模式,实在难令人信服。
“风水师”在葬礼后抛出遗嘱
律师蔡克刚表示,根据一般法例,有效的遗嘱以新订立的为准,最新订立的遗嘱,将自动取消之前的全部遗嘱的有效性。他又称,若陈振聪手持2006年的遗嘱,是在龚如心的身体及精神状况不佳、没有能力及深思熟虑、订立遗嘱时受不良或被胁迫情况影响,则可被证明无效。
蔡克刚称,以目前情况分析,双方需要搞清哪份才是有效遗嘱,哪方才可以申领遗产,若双方未能私下协商,便可能需要以诉讼解决。他表示,一直希望低调的陈振聪,若届时不现身法庭作证,其证供的可信性将会大减。
此外,有律师也指出,要确认遗嘱符合条例要求的形式,包括以书面形式及在两名见证人在场,立嘱人的签名及两名见证人须立嘱人见证下的签名。
陈振聪日前通过代表律师麦至理召开记者会,并且公开一幅龚陈两人的旧合照,作为增强其认受性的佐证。麦至理指龚如心相信陈振聪可以托付继承其事业及信念,稍后会展开法律程序接管遗产。
陈振聪透过律师行日前在香港多份报章发表英文声明,大意如下:“根据王龚如心2006年10月16日订立的遗嘱,她去世后将所有遗产送赠陈振聪先生,陈先生对于王龚如心将所有遗产转赠给他所表示的信任和关爱,深感荣幸,处理遗产一事,陈先生任何时候皆会尊重王龚如心生前在商业利益和个人事务上所持的价值观。任何关于该遗产的查询,可直接联络何敦、麦至理、鲍富律师行的麦至理律师,地址为香港中环都爹利街11号律敦治大厦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