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为出国故意与妻子离婚,在“蛇头”安排下和素不相识的“洋婚托”假结婚。不料,出国未成,外国“老婆”不知去向。面对如此尴尬的局面,市民陈先生长叹道:“被‘蛇头’骗走了20多万元,背了一身债,还落得人财两空。”
“假结婚”被骗20余万
2001年5月,在市区一家外国语学校补习外语的陈先生认识了同班的周某。周自称“有门路去国外”。经周某介绍,陈先生认识了开办移民公司的徐和萍。
“徐告诉我,去国外绝对没问题,成人的移民费用每人5.5万美元。申请时间需要11个月,如果申请不成,费用连本带利归还。”陈先生说,花言巧语之下,他心动了,当即支付了两万元定金。
其实,所谓的“门路”就是通过与外国公民“假结婚”,再以夫妻团聚名义向外国当局申请移民,办理入籍手续后,再与对方离婚。
支付定金后不久,徐和萍带来一名外籍女子,安排陈先生与该女子择日去体检、领结婚证、拍婚纱照,还摆喜酒。徐称,这样是为让这场“假结婚”更逼真,她们要拿着结婚照及婚宴的照片去骗取有关签证手续。
事后,陈先生又向徐支付20多万元,约定剩余的钱到外国后再付清。此后,陈先生屡次与徐联系出国事宜,得到的答复总是“快了,快了”,但事情没有任何进展。
去年,参与组织“假结婚”移民国外的多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江西人余忠林因伙同余永和、徐和萍、王桂连等人,为陈某等多人办理或骗取移民签证,日前被鹿城区法院以骗取出境证件罪判刑,并处罚金。
外国老公音讯全无
当时,还有部分人落入了“假结婚”陷阱。市区姚先生与妻子为能出国,在余永和的鼓动下,变卖家产,并向余永和支付了数十万元费用。同时,两人离了婚,分别与外国“婚托”“假结婚”。如今出国不成,数十万元“打水漂”。
据相关材料显示,与姚先生妻子结婚的外国“婚托”曾经多次成为别人的“丈夫”,为大量中国人、越南人等提交结婚移民签证。目前,此人已被该国以偷渡罪判刑入狱。
也有未婚年轻人希望通过“假结婚”移民。2002年,市民吴先生的女儿大学刚毕业,没有合适的工作,想移民国外打工。后来通过“蛇头”与一外国人“假结婚”。
婚后,吴小姐每月给国外的“老公”寄信和通电话,信里有没有东西都无所谓,那边也会寄信过来。据介绍,这样做是因为办理签证的需要。然而,一年之后,外国“老公”来信少了,电话也联络不上,直至音讯全无。
离婚可到法院起诉
鹿城区法院民一庭有关负责人说,他们遇到不少这样的“假结婚”者。这些人可持对方当事人的身份资料到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离婚。法院受理涉外离婚官司后,要将相关诉讼资料,邮寄送达给当事人,期限为6个月。如邮寄送达不成功,还要进行公告送达,期限也是6个月。判决结果下来后,还需要6个月的公告送达期限。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李春芳说,“假离婚”、“假结婚”是一种民间概念。从法律角度讲,只要是通过合法手续办理了离婚、结婚手续,一切婚姻行为都是被承认的。如存在胁迫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该婚姻。“现在涉外婚姻办理很方便,外籍人士只要持一张合法单身证明及护照,当天即可办理结婚手续。”李春芳说,工作人员就算发现有“假结婚”企图,但没有理由拒绝办理。其实就算在国内“假结婚”成功,国外对“假结婚”移民查得很严,一旦查获将落个人财两空,搞不好还要坐牢。
“婚姻是神圣的,但现在却成了一部分人追求利益的工具。”李春芳说,除了出国移民,还有一部分人为了财产分割、房屋买卖等需要,“假结婚”或“假离婚”。
贤群 璐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