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默默无“蚊”、领“鲜”一步……漫步市区街头,随处可见这些被商家津津乐道有成语窜改来的广告语。不过即日起,市区将“捉拿”商场、街道、交通站点等公共场所的不规范汉字,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记者昨天从相关会议获悉,我市及金华将在今年11月接受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7月15日前,市区须完成自查整改。近期,民政、行政执法、交通等相关部门将上街“捉拿”不规范用字、用语。市民如果在公共场所发现错别字、异体字等不规范用字可向温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88290536。
我省从去年起对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绍兴市和舟山市此前已通过评估。评估要求党政机关公务员及服务性行业从业人员普通话达三级水平,公共场所用字规范等。
记者 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