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市纪委与市监察局昨天发文,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始执行“八条禁令”。昨天下午,市纪委副书记徐有平表示:今后有违反禁令者,将严惩不贷。
“八条禁令”分别是:严禁对待群众不负责任,对待组织言行不一,对待工作敷衍塞责;严禁搞特权耍威风,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形象;严禁以单位名义或以纪检监察干部的身份和职权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在职务变动、轮岗交流、分配调动中拒不服从组织安排;严禁在民主测评、干部推荐、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中搞吃请、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严禁在执纪执法中私自或单独与涉案人员及其亲友接触,接受当事人的宴请、钱物、提供的娱乐活动;严禁在执法办案中搞逼供信,或借机打击报复,或包庇纵容违法违纪行为;严禁未经批准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检查、调查。
据悉,市纪委首次推出的上述“八条禁令”,是该部门“作风建设年”及以推进“三次跨越”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的一项重大举措,以期形成风清、气正、节俭,恪尽职守、执纪为民的良好氛围。 记者 芮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