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鹿城区委的“一把手”,我承诺:
第一,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始终牢记党风建设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自觉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强对班子成员廉政建设的监督,带好班子,管好队伍。
第二,带头做到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绝不以权谋私;坚持公道正派,做到任人唯贤;常修为政之德,始终廉洁奉公,慎独、慎微、慎初;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我的影响谋取私利;
第三,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按照中央的要求,带头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做到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以人格的力量开展工作,着力在干部队伍中形成良好的风气。
第四,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牢记“两个务必”,虚心接受各界监督,在接受上级监督的同时,欢迎同级纪委和班子成员对我加强监督,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做接受监督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