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夫妻发生感情纠葛,妻子雇人冒充丈夫签字,将一套高档住宅退掉,取走483万元巨额资金。丈夫发现后报警,但警方的处理令这位温州老板不服,遂将杭州上城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
50多岁的杨某是我市人,系杭州一家房产公司老板。其妻赵某比他小10多岁,因感情不和,两人于去年初分居,赵某于是把目光盯上一套位于深蓝广场夫妻的双方共有住宅。去年10月的一天,赵某雇来一名男子,冒充丈夫杨某,双双来到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中心,男子掏出一张身份证,交给工作人员,然后大笔一挥,签上杨某的大名,退掉房子取走483.74万元。不久后,杨某开车经过深蓝广场,无意间发现自家新房换上新窗帘,于是致电房产商询问。得知事情原委后,杨某便向警方报案。民警仔细查看那份留档的身份证复印件,跟杨某的身份证一对比,是假的。赵某承认,同行男子不是她老公。上城区公安分局随后出具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赵某与冒充她老公的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对赵某处以罚款500元。杨某则认为那张身份证是伪造的,应该认定使用伪造身份证,而不是冒用。他对这个处罚不服,便将警方告到法院。
昨天出庭的除杨某夫妻外,还有上城区公安分局警官。法庭将择日作出宣判。 (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