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一个被判处死刑的囚犯,向看守所提交了一份特殊的书面申请———他希望能捐出自己的身体器官,以这种方式为自己的灵魂赎罪。
劫杀师傅走上不归路
2001年,18岁的徐东从文成老家来到温州一家美发店,跟林女士学习理发技术。数月后,徐出师在瑞安汀田镇自己开了一家美发店。师徒二人常有联系。
后来,林女士到北京开化妆品店,生意十分红火。而徐的理发店生意惨淡,外债越来越多。去年8月,徐在文成老家某村民处借的1万元钱到了还款期,对方不断打电话催还。这期间,林女士打电话给他,称要回温州玩几天,顺便看看有什么生意做。徐萌生邪念———向林女士“敲”一笔钱。
经过一番谋划,去年8月18日中午,徐打电话给林女士,称其在瑞安马屿的一位朋友要购买一批化妆品。当时林女士在宁波,听说有生意,当即答应赶回瑞安与对方见面。
当晚11点许,林女士驾驶丰田越野私家车与徐见了面,两人同车往马屿方向驶去。路上,徐将林杀死后驾车逃跑,但由于心里紧张,在逃离现场时将车撞到了路边一户人家的围墙上,只好弃车逃跑。
瑞安警方经过两天两夜的连续侦查,于去年8月20日晚在徐的姐姐家将其抓获。
希望能捐献器官谢罪
“检察院指控我的罪名很明确:抢劫杀人。我感觉到自己会被判处死刑,我很绝望,整个人都要崩溃了。”徐说,看守所所长觉察到了他的心理变化后,经常找他谈心,开导他,同监室的人也在生活上处处照顾他。对此,徐说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动。
今年1月24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依法认定徐东犯抢劫杀人罪罪名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得知自己将被判处死刑的消息后,徐东以书面形式向看守所领导提交申请报告,要求捐献自己的身体器官。
“我的灵魂是肮脏的,但身体是健康的,我希望死后将自己的器官全部无偿捐出,就算自己最后给社会做一点有意义的事,希望能给他人带来幸福和快乐,以此为自己的灵魂赎罪。”徐在申请报告中说。
对于徐东的申请报告,瑞安警方已于日前转交给当地红十字会。瑞安市红十字会将按照国务院最近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进行相关程序的操作。
通讯员 夏秋华 林文斌 记者 杨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