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昨天表示,即日起,全省对所有减免通行费车辆进行全面清理,并明确可以享受通行费减免车辆的范围。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擅自扩大减免通行费的车辆范围,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造成大量特权车、人情车,致使国家通行费收入大量流失,还损害交通部门形象。我省此次严格依法界定了以下三类车辆可享受通行费减免:
一是军队、武警部队等符合国家《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可减免的车辆。
二是国家“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网络,及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车辆。
三是省政府规定可减免的有关车辆,如:邮政专用车辆、持“浙江警通”证车辆、持“特别通行”证车辆、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救护车、执行救助任务并标有红十字标志的车辆等。
今后,我省会发放各种“车辆通行证”、“防汛指挥(工作)车通行证”和悬挂的各类标识、标牌,作为减免车辆通行费的凭证。对违规发放的“免费卡”、“减缴卡”、“公务卡”、“零折优惠卡”等各种车辆通行费减免卡,全面清理,集中收缴。(陈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