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4月5日上午,瑞安市陶山镇驾驶员萧某因为超员载客,被记满12分,在重新通过驾驶员理论考试之前,他将不能再驾驶机动车车辆。
4月5日上午9时许,萧某驾驶一辆中巴从瑞安碧山载客到马屿,途经瑞安市陶马线岱西村时,正在巡逻的陶山中队民警发现车厢里的人有点多,便拦下车检查,经清点,这辆核载19人的中巴里坐了33人,超员达到了20%以上。
同天上午9时30分许,一辆从马屿开往碧山的中巴,在瑞枫线曾山村被交警查获,超员也达到20%以上。
据瑞安市交警统计,公安部91号令从4月1日实施以来,一周内瑞安交警共查获5辆超员20%以上的客车,仅清明节这一天,交警就查获4辆超员20%以上的客车。按照新规定,这些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客车,要一次性记满12分,并处以500元到2000元的罚款。
接到处罚单时,5名司机都后悔不已,“真没想到,路上多带了几个客人,还要歇业,回去重考,这生意真是亏大了。”
据瑞安市车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通常是一年)内是最多只能扣12分,扣满分后,应在15天内到驾驶证发放地或违法行为所在地交警部门,接受为期7天的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然后由车管所在29天内对驾驶员进行科目一(驾驶理论)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上路开车。如果一个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被扣满12分,车管所还将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再加考科目三,也就是路考。
公安部9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定细化了驾驶员考试的规定,严格了记分管理制度和重点车型驾驶许可申请条件。其中,客车超员20%以上的、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这两项行为一次就扣满12分,这在以往的规定中是没有的。(郑悦慧 李良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