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0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符合条件者今起至11日报名参加认定。
据悉,凡是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包括在职教师和非在职教师,均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市局直属学校在职教师及鹿城区域内非在职人员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校、中等职校实习指导师教师资格的,向市教师教育院报名,其他对象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政工科报名。
报名被受理后,报名者还须参加体检和提交申请相关表格,由主管部门审查后,除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外,其他申请者还须于5月份参加由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专家测试,最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专家组提供的意见,作出是否认定结论。 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