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农民也能像城里人一样享受低价电了。记者从电力部门获悉,今年6月1日起,我市所有装“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都可申请执行峰谷电价,享受用电低谷时段的优惠电价。
居民生活用电峰谷电价,就是将一天24小时划分成两个用电时段,每天8时到22时为高峰时段,电价为0.568元/千瓦时;22时至次日8时为低谷时段,电价为0.288元/千瓦时。而没有实行峰谷电价的则为0.538元/千瓦时。
我们先算一笔账:采用峰谷电表后,峰电电价虽比原来上涨了0.03元,但谷电电价却比原来下降0.25元。当峰电与谷电的使用量达到6比1,即平均电价为0.53元/千瓦时,电价就与原来的0.538元/千瓦时基本持平。也就是说,用户在峰电时段的用电量控制在谷电时段的6倍之内,就能得到实惠。比如,一户居民家使用峰谷电表30天,共用电200千瓦时,其中峰电和谷电各100千瓦时,此时平均电价仅为0.43元/千瓦时,与原先的计费方法相比,足足省了22元。
据介绍,到去年底,市区已有6.7万户居民生活用电执行峰谷电价,而农村一直没实行。目前农村电网大为改善,推行峰谷电价时机成熟。城乡居民先要安装峰谷电表,已安装的则可直接到电业营业大厅办理申请使用。峰谷电价实行自愿原则,居民申请执行峰谷电价满一年后,可要求停止执行。魏华 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