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一段伤心的买房经历,折射出规范办理交易手续的重要性。看了不一样的买房故事,可以让人引以为戒。下面杨先生所碰到的买房故事,我们可以总结很多东西。
杨先生一段伤心的买房经历
市区杨先生(化名)于2006年5月份,经朋友介绍从陈某处购入一套杨府山新田园的房子,并于去年6月份达成房屋转让协议。
根据协议规定,在该房号摸文后,陈某应将该房以直过户的形式转让给他,价格以每平方米8500元另加10万元计算。同时根据约定,他还付给了陈某购房定金5万元和首付款20万元,在房子交付后办理按揭贷款。由于是很好的朋友介绍,他当时也就没有去办理公证等手续,且对赔偿金额也约定很少。
直到今年3月下旬,在房子即将交付之际,杨先生打电话催问房子情况的时候,陈某在电话里吞吞吐吐告诉他,这套房子不卖了,说是要留给自己住。
陈的答复对杨先生来说,无异于一个晴天霹雳。因为他为了购买这套房子,已经将原来位于汤家桥某住宅区的房子卖掉。而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目前杨府山区域的房价已经涨到每平方米1万多元。如果现在去买同地段的房子,要比当时的价格多付二三十万元,而最关键的是他并不能承受如此高的房价。当然,市区其他区域的房子价格,也同样上涨了,这对他来说几乎是望房兴叹。
在利益驱使下、陈某失信使杨先生一转眼就成为了无房户。他也想过要通过上诉解决,但咨询律师后的回答是没有多少把握。另外,也有朋友劝说,一场诉讼下来,至少得半年,如果有一方再上诉,那时间就更长了。那不是等于将其付的25万元继续给对方使用吗,况且今后温州房价又是怎么个样子,谁也不清楚,还是早做决断好。
经过思量后,他只好无奈地选择了对方的双倍返回定金作为补偿,并拿回了预付款20万元。
房产交易手续办理很重要
市场转型对买卖双方的心理,都会造成相当大的影响。此前,市场转暖或转冷,市场都会出现卖方违约和买方违约的现象,且这种现象都会成为当时的市场一景。杨先生所遭遇的毁约现象,无疑成为现阶段市场的引子。那么普通市民如在今后买房,应从杨先生所遭遇的事情中,吸取什么样的教训呢?
“今后买房,为了避免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购房者如果看好了所购买的房子,最好多付定金,最高可达成交额的20%。如果短时期内难凑齐大额定金,至少也要付20万元左右,这样的额度,短时间内房价是基本不会出现这么大的波动。即使出现如此大的调整,那么双倍违约金支付,也会让房子出让人忘而却步。”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副主任汪福忠给出解决办法。
汪福忠认为,从杨先生买房的例子来看,其最为关键的是相信了朋友关系,而没有办理委托公证等相关手续。尽管委托公证手续,目前还受合法性质疑,但这种办法是双方在没有异议情况下,有力的交易证据,对双方都会有一定的约束。另外,他还认为,由于此前这种期房交易,他们并不能掌握,到了过户手续时,基本上是现房买卖了,所以他提醒购房者,最好不要购买期房,因为这种交易风险性很大。
有关业内人士也认为,像杨先生所遭遇的事情,在市场上并不是个案,而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因为没有发生到自己身上,谁也不会多加注意。现在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关键是购房者对这种风险的麻痹。所以有关人士提醒购房者,房产买卖,除了双方要有一定的诚信外,最为关键的是将办理过户的步骤把握好,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免夜长梦多。 记者 子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