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瑞安林先生花了74万元购了一辆新车,准备给女儿当嫁妆,不料发现这辆车曾被修过。商家称,如果林先生能够拿出证据证明该车是在出售前已经修过,原意再赔一辆新车给林先生。昨天下午,瑞安市工商局12315消费投诉中心组织双方调解,由于意见不统一,未能成功。事后,林先生表示,如果有知情者能够提供此车被修过的相关证据,他愿意拿出一万元给予奖励。
今年2月14日,林先生花了74万元从瑞安XXX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越野车,准备给女儿当嫁妆。3月21日,林先生将新车停在小区里时被人擦破了车头。次日,林先生将车送到温州一家4S店修理,没想到结果让他大吃一惊。 4S店修理人员告诉他,该车车头右侧和右前门都有被重新喷漆过的痕迹。也就是说,这辆车此前曾撞过修过,而且所喷的漆也不是该车的原装漆。林先生这下蒙了,刚买的新车,怎么会已修过?林先生带着疑惑到了瑞安XXX汽车贸易有限公司。3月30日,该公司资源部经理陈先生接待了林先生,称该车可能是运输过程中碰过,但绝不是车行把车开出去碰了。多次接触,林先生一直未碰到出差在外的该公司董事长高某某。陈先生说,车的赔偿问题可以协商,赔多赔少要跟董事长协商,但想换一辆新车并不现实。随后,林先生向瑞安市工商局消费投诉中心投诉。
昨天下午,该消费投诉中心组织双方进行协商。林先生始终认为,自己花70多万元买一辆曾被修过的旧车给女儿当嫁妆,接受不了。而车行董事长高某某说,该车在他们车行时是好的,到底什么时候被撞了,车子已开了一个多月,现在也无法确定。如果能够拿出证据,他愿意再赔林先生一辆新车。
该市消费投诉中心吴主任在协商时表示,汽车作为大件特殊商品,一直被排斥在“三包”规定之外。消费者在使用汽车时,一旦出了质量问题,主要以《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为依据处理,而这些法律中关于汽车的规定过于模糊,以至消费者、厂家、经销商多方扯皮的情况时有发生。吴主任说:“我在工商部门工作了11年,类似的纠纷接到过很多起,而能够换车的只有一次。绝大部分商家不会承认自己将修过的车卖给消费者。由于举证困难,处理这样的投诉十分棘手。如果商家与消费者协商不下,消费者只能向法院起诉。”
吴智勇 金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