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昨天透露,今年5月1日起市区将对外来机动车驾驶人实行聘用备案登记制度,实行一人一卡的IC卡管理,市区人持外地驾驶证开单位车辆的也需实行聘用备案登记(开自备车的除外)。一旦发现外来驾驶人未办理备案登记的,交警部门可暂扣其驾驶车辆,而用人单位也将受到处罚。
根据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联合制定的《温州市外来机动车驾驶人聘用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外来驾驶人指持有非本市核发机动车驾驶证,被本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用人单位)聘用驾驶本市机动车的人员。
应聘的外来驾驶人驾龄必须在1年以上,且本次记分周期无交通违法满12分记录。市区外来驾驶人应聘前须到温州市外来机动车驾驶员管理服务中心登记,由该中心统一推荐并办理有关手续。
未依法办理聘用登记备案手续的,交警部门可依据有关规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受聘的外来驾驶人IC卡有效期满后应及时办理续聘手续。对在聘用期间发生肇事逃逸、醉酒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或事故、交通违法记录多以及有其他严重影响公共交通治安秩序的外来驾驶人,公安部门可取消其在本市的受聘资格。
市车管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约有3万多外来驾驶人,给我市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等管理带来了较大压力,迫切需要一种相对有效的手段进行管理。实行IC卡管理后,可详细记录驾驶人的有关信息,加强我市外来驾驶人的聘用管理,有利于维护市区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周俊朗 何纯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