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从4月1日开始,浙江调整全省法院第一审民事案件级别管辖以及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对老百姓来说,这意味着打婚姻、继承、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疗赔偿等官司,“到哪里打”,“怎么打”会和以前有很大变化。
这次调整,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改革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要求来做的。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详解调整细则。
受理一审民事案
标的额大幅提高
从4月1日起,省高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标的额提高到1亿元以上。而以前,省高院受理人民币5000万元(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为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一审民事案件。
各中院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标的额标准不同:杭州市中级法院为500万元~1亿元;宁波中级法院为400万元~1亿元;以前杭州、宁波两地的中院为2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温州、绍兴、金华、台州、嘉兴等市中级法院为300万元~1亿元;以前这5个市的中级法院为1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湖州、衢州、舟山、丽水等市中级法院150万元~1亿元;以前这4个市的中级法院为5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
旧规定是1999年定的,因为浙江经济发展得比较快,在2005年作过适当调整。
原被告同一辖区
到基层法院起诉
离婚、继承、物业、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土地征用、土地承包、环境污染、医疗赔偿等民事案件,只要原被告是同一辖区的,无论标的大小都到基层法院起诉。以前则根据不同的标的额在不同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不在同一辖区,那么按照不同法院的受理标的额标准,不同地区向不同级别的法院起诉。
例:温州鹿城区的一对夫妻离婚,其有争议的财产金额达到200万元,在以前他们的离婚官司就要到市中级法院去打。从4月1日开始,他们的官司到鹿城区法院打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夫妻俩一个是杭州人,一个是温州人,而争议的房子在鹿城区,那么官司还是在温州打,因为金额不到300万元,还是在鹿城区法院打;如果超过500万元,就要去温州市中级法院打了;如果超过1亿元,这个离婚官司就要去省高院打了。肖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