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于昨日实施。“新规”规定,客运车辆超员20%将扣满12分。昨天上午,福建驾驶员叶某成了温州高速交警在“新规”实施后处罚的第一人。
据了解,叶某驾驶一辆福建牌照的客车从福鼎载客来温,昨天上午9点5分,车从甬台温高速公路飞云收费站下高速的时候,被正在执勤的高速交警温州支队二大队民警截住检查。检查发现,这辆核载20人的客车实载26人,超员达到了20%以上。
当民警向叶某出示“新规”并告知,超员达20%以上的违法行为将予以记12分、罚款500元-2000元的处罚时,叶某傻了眼———他必须重新去车管所学习驾驶理论,考试合格之后才能上岗。记者 郭进 通讯员 沈琳
违反交规扣分标准大有调整
公安部91号令昨日起正式实施,其中交通违法扣分有新调整。记者就新旧版扣分办法采访了市交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以方便读者解读新规。
“涉牌”违法扣6分
新规加强了对机动车的注册登记管理和车辆检验管理。如“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和“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记3分改为记6分。此外,增加了记6分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
逾期未缴罚款不扣分
新规实施之前,司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要在15天内到工商银行缴纳罚款,否则就要缴纳滞纳金,而一旦超过3个月,司机牡丹交通卡内的记分就会自动生成12分。此外,司机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也会被一次记12分。而新规实施后,司机卡内的违法记分只会随着自己的违法行为而相应增加,不再出现因为未缴罚款而自动生成的记分。但是,交管部门也指出,司机逾期不交罚款,需要每天承担应交罚款金额的3%的滞纳金。
未系安全带扣2分
新规中对驾驶人有故意倾向的违法行为加大了记分分值。如“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由原来的记2分改为记6分;“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由记1分改为记2分。(记者夏晓腊 通讯员 周卓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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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加的扣分规定:
车辆没有按规定年检年审的,扣3分
提高扣分标准的规定:
不系安全带,扣2分(原为1分);
不挂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的,均扣6分(原为3分);
使用伪造、变造或其他车辆号牌的,均扣6分(原不扣分);
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均扣12分(原为6分)
降低扣分标准的规定:
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扣6分(原为12分)
这些行为不再扣分:
不按规定倒车的;车门、车厢没有关好而行车的;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下坡时熄火、空挡滑行的;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车的;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在高速公路上试车或学习驾驶的;逾期3个月未缴纳罚款的;连续两次逾期未缴纳罚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