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7年3月29日在温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连正德
各位代表:
我受温州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本届常委会任期四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
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四年,是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四年,也是我市人大工作稳步推进的四年。四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温州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大力推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四年来,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集思广益,把行使决定权与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进了重大事项落实。
切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常委会按照市委关于建设“法治温州”的决策部署,作出关于建设“法治温州”的决议,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机关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突出了人民群众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快依法治市进程的决议,常委会及时审查、批准市“一府两院"的依法治市实施方案,坚持每年听取市政府落实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推进了决议的落实。及时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四五"普法决议及制订“五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对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提出要求,持续推进了依法治市工作的深入开展。
监督计划、预算的编制与执行。计划、预算的编制与执行事关改革发展的全局。常委会坚持提前介入,及早调研,对计划、预算的编制提出意见建议。每年9月份,在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本年度l-8月份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上年度市本级决算,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市政府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年度计划及预算的完成。加强对专项资金(基金)及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适时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市政府限期整改,并向常委会报告,增强了政府依法理财的意识,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听取和审议了市“十一五”规划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为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规划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今年初又审查、批准了市政府关于“十一五”规划中相关约束性指标调整的报告,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转入科学发展轨道。
推进生态市建设决议的落实。2004年,常委会认真按照市委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工作部署,向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关于推进生态市建设的决议草案。生态市决议作出后,常委会结合生态建设与环保执法工作进行了持续的跟踪监督。同时,坚持每年确定若干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支持与督促市政府认真解决。几年来,市政府认真落实生态市建设决议及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把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环保执法,制定生态市建设规划,完善环保基础设施,积极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切实加大对鳌江流域及制革、电镀、废塑料洗涤业等区域性、行业性污染的整治力度,取得实质性进展,整体推进了生态市建设。2005年以来,常委会积极争取对温州生态园的保护管理进行立法,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及各方共同努力下,浙江省温州生态园保护管理条例顺利出台实施,为温州生态园的保护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也为我市的地方立法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
四年来,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25名。审议通过了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办法,决定授予海军“温州舰”官兵“温州市荣誉市民”称号。
先后决定我市与苏州市、德国吉森市、加蓬让蒂尔港市等3个城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推进了友好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