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乐清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纵火案,纵火者林某放火烧了自己家的房子。事后林某回忆说:“我想以此引起我家人的注意,多给我点关心。”
今年26岁的乐清人林某在2002年的时候曾被强制戒毒,出来后,家人对其很不放心,在经济上一直管得很严,怕他走回“老路”。2006年12月7日凌晨,林某和几个朋友在酒吧喝酒,喝得醉醺醺地出来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多钟了。
林某一直觉得自己平时不被家人所关心,经济上又被家人所控制,所以觉得过得很苦。在路上越想越气,他捡了块砖头砸自己头,砸到鲜血直流才停住。
回到家里后,林某拿起一条自来水管,把一楼的玻璃门窗全部砸掉,但没人理会他。于是他又把二楼的部分门窗砸掉,然后回到自己的房间,只想着做一件事情能够引起家里人对他的关注,于是林某把面巾纸点燃后抛在自己的床上,就出门吃夜宵去了。
虽然消防队赶来及时扑灭了大火,但是林某家二楼、三楼已经全部被烧毁,经过鉴定,被烧毁部分房屋的损失价值14800元。
尽管烧的是自己家,但林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放火罪。经审理后,乐清法院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四年。 (记者 孟鹏 通讯员 岳华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