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擒凶
1987年5月24日凌晨3时,刑侦处领导果断下令,对三官殿巷和康宁巷陈某平时的落脚处进行搜查,搜获现金、存折及各种有价证券等大批赃物。24日中午,办案民警又在陈某住处搜获有奖储蓄券和国库券(赃物)及作案工具皮鞋刀和凿子,最后在卫生间里搜获“五四”式手枪一支,子弹9发。后证实,这支手枪正是失窃的枪支。
找到了丢失的枪支,让办案民警松了一口气。可陈某没有在市区露面。
5月25日上午,市治安大队干警车队前往雪山参加演练,经过将军桥时,从西山方向开来一辆米黄色“菲亚特”,与车队末尾的一辆摩托车交叉而过,摩托车手不经意瞟了一眼“菲亚特”,竟然发现坐在副驾驶座的正是陈某。摩托车手一边掉转车头猛追“菲亚特”,一边把发现的情况对车队的其他车手进行汇报。其他民警纷纷掉转车头全力追赶“菲亚特”。
“菲亚特”加大油门开过将军桥后突然刹车,只见陈某跳下车往西山方向狂奔。民警全速追赶陈某,一个急刹车,两名民警跳下摩托车,把想再次转身逃跑的陈某擒获。
经过3天3夜的突击审问,面对确凿证据,陈某供认了自1985年以来入室盗窃几十次的犯罪事实。
据当时的媒体报道,“陈某先后单独入室盗窃作案58起,盗窃财物总价值7.5万余元,这是我市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一起最大盗窃案。经公安部门查证,陈某是以盗窃财物为主要目的,而盗窃枪支则属顺手牵羊。”
通讯员 卢浩 记者 王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