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非独家
联合整治何时开打
私车营运现象远非芙蓉“专利”。在甬台温高速公路雁荡、蒲岐两个出口附近,记者也看到了黑的士的身影,而在虹桥镇中心车站附近,背着包行走的记者再次遇到私家车拉客。当地的运管部门负责人直言不讳告诉记者,虽然情况不似芙蓉那般严重,但对他们私车营运也很头疼!
到底有没有办法有效治理黑的士呢?乐清运管部门一直也在思考、呼吁。他们认为,黑的士经过几年畸形发展,已经增添了许多复杂因素,现在最有效的方式或许是由政府出面,运管、交警等部门通力合作搞联合整治,才能一改黑车营运。毕竟,黑的士一方面逃避应缴费用,给国家带来了损失,另一方面不少司机驾驶技术不过关(有的甚至没拿到驾驶证),一些车辆安全状况更是令人忧虑,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在此,交警部门也通过本报再次提醒乘客,出门在外,安全第一,千万不要一味图方便而被黑车给“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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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营运可罚十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适用的法律还有《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