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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今年,市区计划设立10个“流动摊贩疏导点”,允许小贩在路边合理摆摊经营。昨天召开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会议透露了这一消息。
目前,对待市区流动摊贩,市行政执法局把城区道路分成3级,采取区别管理。比如,一级道路有20多条,主要是城区主干道,要求严格管理,取缔流动摊贩。二级有50来条,主要是支路,要求严格控制,即允许存在几个摊点。三级有200来条,要求规范,即在没有大的矛盾情况下,允许大家和谐共处。今年市区要设置的“流动摊贩疏导点”,就是在此原则下,在包括三级在内的三级以外的道路上,找10个符合条件的流动摊点疏导点,允许摆卖。
据市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不同道路区别管理的原则,今年,市行政执法局还将在鹿城南郊乡、仰义乡和瓯海梧田街道、龙湾天河镇等地开展委托执法试点,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工作委托乡镇或街道执行。同时,在今年内落实中心城区精细化管理,精细管理要求达到国家文明城市B级标准,即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精细管理的范围具体限定为“两纵三横七部位”:“两纵”包括府前街至小南路至吴桥路、车站大道全程;“三横”包括雪山路至人民路至黎明东路、锦绣路至新城大道、市府路;“七部位”指街心公园、马鞍池公园、中央公园、绣山公园、松台广场、世纪广场、市行政中心。 记者 姜海燕 通讯员 郑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