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与路边的油菜花合个影,竟然要给钱!”昨天,市民李先生一家在永嘉楠溪江风景区游玩时遭遇如此怪事。
昨天下午,李先生一家结束楠溪江风景区游玩,返回途中,在永嘉沙头镇路边油菜花地合影。拍完后,李先生一家准备离开。此时旁边突然窜出一名中年妇女,指了指一旁一块写着“桃园拍照收费10元”的很不起眼小牌子,要他们交10元的拍照费。李先生觉得这里的风景纯属自然景观,拒付拍照费,并准备驾车离开。中年妇女见状立刻拦在车前,并说道:“桃树、油菜花是我们种的,你拍照必须要付钱。”
争执中,该妇女将手中的一把农用锄头放在李先生轿车的引擎盖上,不慎刮出几道划痕。李先生见此就报了警。
民警调查,桃树、油菜花确实是该妇女种的,平时一些来拍摄婚纱照的市民经常被收取费用,但此“拍照收费”项目并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属擅自收费。民警当即制止了该妇女向李先生提出的收费要求。对于轿车被刮,基于中年妇女是无意造成的,李先生没要求赔偿。
有关律师称,这种收费权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人对此行为都可以说“不”。我市乃至国内其他城市的旅游景点,时常会出现“一棵树标价5元、一块石标价10元”的情况。有关人士指出,这种擅自“圈景收费”现象应该被制止。记者 黄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