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只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就可享受扣除150%税收的利好。记者昨天从市科技局获悉,我市已出台相关优惠措施,扶持企业创新。据悉,这一措施将使我市大批从事技术创新的民营企业获得实惠。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我市实施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政策。该项政策规定,我市范围内的企业,其相关技术开发费,允许在应纳税费中减免全额开发费的基础上,再加计50%予以抵扣,其抵扣可在5年内结转。如一家企业投入100万元搞创新开发,可按150万元从应纳所得税中抵扣。企业技术开发费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新产品试制所需的原材料和半成品费用,技术图书资料费等。
据悉,要求获得优惠的企业,应在技术开发项目立项后两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实施该项措施后,我市凡是有技术开发支出的企业,均可享受此项政策优惠,预计全市每年优惠额最高可达30亿元。此举将大大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林伟民)